按照省统计局《明升app开展服务业企业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豫统服函(2020)13号)相关要求,定于2020年6月中旬-7月上旬,对全市服务业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简要通知如下:
一、核查事项
1、时间及流程:
(1)各地自查。各县(市、区)先按照抽查名单自查,并按要求进行填写,于6月29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照片版报市局服务业科邮箱()。
(2)市局抽查。在各地区自查基础上,市局服务业科将组成核查小组,于7月初将抽选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时间另通知)
2、核查范围: 各地区按照抽查的企业名单进行逐一实地核查,限上(41家)、限下(13家)企业共计54家。(企业名单另附)
3、检查内容: 按照《明升app开展服务业企业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中要求的检查内容、检查流程和检查要求对2020年1-5月份服务业企业数据进行核查。
4、实地核查的资料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利润表、工资表(社保证明或人员花名册)、纳税申报表、财务明细账,其他能够证明企业收入的会计凭证、流水账单等相关资料。
注: 一定要能登陆税局纳税平台!!一定要能现场登陆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查看证书日期!!按照省统计局规定,凡是拒绝检査或以各种理由未让检查小组实地核査的视同企业不存在。拒绝提供财务相关资料、拒绝或以各种理由未能登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增值税纳税平台或无法出示计算营业收入、用工人数原始凭证的企业,其数据不予认定。
二、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地区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定一名联络员,根据抽查名单制定抽查路线图,指导被抽查单位准备待查资料等。
(二)检查组不听取汇报,不反馈结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抽查任务。
(三)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
新乡市统计局服务业科
2020年6月17日